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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事业单位的聘用工,工资没有达到最低标准,单位领导要求把其它一些收入加进最低工资,以达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我们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领导会议把我们的工资提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把其它工作收入砍掉了,看上去是加了工资,其实等于没加,请问这样违法吗?
周小武律师 江西-新余 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
邹志斌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辰星律师事务所
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业7年,现于重庆江津执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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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律师,中国共产党员,2018年执业,执业期间涉猎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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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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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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