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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收到了一家企业的录用短信,上面写着:
经我公司面试,双方达成就业意向,拟签订双方就业协议书,如下:
一、公司录用条款:
1、工作地点: 江苏或重庆
2、劳动合同:3 年;试用期:6个月。
3、试用薪资:月薪人民币5800元;年薪不低于14薪。
转正薪资:转正后视岗位纳入公司薪酬体系。
4、法定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
其他福利:公司提供住宿;发放安家费;其他福利入职后和公司职工等同。
二、就业协议
1、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2、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英语四级及格证书方可录用;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非专升本,非成人教育学历等;
3、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叁仟圆整。
若有疑问请与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
如接受我司以上录用条款,请按以下要求回复,我司在收到回复后会有专人联系,并发送正式版(盖章版)录用通知书。
回复内容: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学历,学校,专业,意向工作地点。
请问一下,如果我回复之后收到录用通知书,但是没去这家公司,算不算违约呢?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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