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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一点都不懂法律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和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9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止。
租金及缴纳时间,乙方应每年租金付一次,计人民币62000元。第一次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租金。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情况,如给造成损失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万元。签订日期:2019年4月20日。甲方收了乙方订金5000元人民币。
甲方家人不同意出租,于2019年4月28日电话通知不租给乙方。
在2019年4月28日之前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房租。只收到订金5000元。
现在乙方说甲方违约需要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给乙方。
甲方没有文化也不懂法律。在签订的当日只有乙方一份合同,还有乙方在2019年4月28日以后要给甲方支付租金,甲方应家人不同意出租所以没有收租金。
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甲方需要给乙方支付违约金吗?还有这份合同有双方签字没有盖章
胡蓉芳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
何震辉律师 浙江-绍兴 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
张耀喜律师 浙江-衢州 浙江泓宝律师事务所
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党员,法学本科毕业,擅长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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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常德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常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常德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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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开始执业,执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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