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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我四月份的时候骑电动车和对面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判我全责。对方因没带头盔面部擦伤,脚踝扭伤。到医院看的门诊现在让我赔偿她营养费和护理费。我让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她没有,他说我要不赔的话就去鉴定起诉我,我想知道我不能跟她要发票吗?
张家斌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
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用看得到的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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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研究生,自执业以来,热衷于普法活动,曾到多所学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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