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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公司法务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某会计,在多家企业兼职,现其中一家公司要求其转为全职,原给他的工资为全职工资,会计本人表示如果全职本人将不能胜任,故公司高层另招一全职会计,要求原会计交接,原会计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已付一半工资),迟迟不肯交接,说公司属于解雇她行为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像这种公司需要对该会计进行赔偿嘛?

1位律师回复

郭庆涛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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