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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本人2020年12月左右在武鸣江宇梦想小镇买的房子,到目前为止没有动工,已逾期交房,想终止合同。

查看陆明相律师的回答

陆明相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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