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广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肇庆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发生继承的是法人股东而非自然人股东,其他股东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