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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债权债务1个月前

父亲已经去世 第二天债主上门要钱 子女不知道欠债的事 有义务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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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 1、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否则除自愿偿还外,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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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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