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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对方欠钱不还,出了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两年期限是按照受理调解的日期,还是裁定书最后盖章的日期呢?

查看马文刚律师的回答

马文刚律师 宁夏-银川 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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