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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是房客,我租的房子没有住满期限,提前三个月已经通知他,然后他不给我退押金,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押金两个月,又找了一个房客,把我的押金两个月继续住满,他不同意,房东的这种行为法律给予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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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龙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新龙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合同上来说,房屋租期没有届满的情况下您要退租,房东是可以不退押金的。但是如果房东同意转租,且已找到第三人愿意承租的,有以下两种方式:1.您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第三人跟房东订立租赁合同,由第三人交付押金,房东将押金退给您;2.您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第三人交付押金、以及后续的租金给您,您需要转交给房东。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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