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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想请教一下,股份制公司的法人代表占股1%时,如公司出现债务或工程问题或工人人身安全时,法人代表是不是也只承担1%的责任,现在我和两个朋友想成立一间贸易有限公司,不用出资只有利润股权分配,请问这样可以吗?我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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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洪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 1.占股1%就是股东之一了,这个要以股权比例工商有登记为准,不能凭嘴上说。2.你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那公司发生刑事责任事件时,法定代表人也要负相应刑事责任的。若公司发生只是民事支付与赔偿责任事件,那公司是以公司注册资本金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个人无须以个人资产去承担责任,当然可追究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特殊情形除外。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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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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