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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劳动工伤1个月前

¥9.90

公司在职期间经常叫我做与岗位职责之外的事情,抄录检定表,而且检定表我之前因为想着帮忙然后我就多抄了一份备着,然后现在他们找茬叫我要多复印一份我抄的这个,后来我把我抄的这个撕了,他们就说我违反公司制度,可是这个我要是没抄他们怎么能复印呢,而且这个是我自己另外抄录的,我想知道我现在是只签了试用期合同,不接受他们给出的解决问题办法可以离职吗,他们还说要处罚我,如果我现在走了那就是自动离职是没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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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亮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方普律师事务所

  • 如果离职的意愿是坚定的,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前五天请辞即可,配合合理的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足额计付你的试用期工资。

    1个月前

  • 关于岗位职责范围问题,常见情况是界限不够清晰的,一般来说只要工作性质不出现较为明显的差别,例如业务岗位安排厕所清洁等。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建议尽可能响应公司的管理要求。

    1个月前

  • 他们要处罚

    1个月前

  • 根据你所述,在入职时应该有较为明确的岗位职责的约定,你可以先以相关书面约定的岗位职责与人事经理等商议,明确你不认可处罚的态度,并采取录音保存证据。若碰到意气用事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到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科申请投诉,事不算大,经过他们的协调应该很快可以解决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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