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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在北京,从一月到现在降薪2000-3000。也没说什么时候恢复原有水平。现在想离职,辞职,公司不补降薪部分,违法吗?原来每月工资6500-7000,合同写的4500,降薪没有书面约定,只是开会说公司不景气现在只发底薪,景气了以后陆续会补,但是也说离职人员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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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要求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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