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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你好!我想问一下:教师在上班期间感染新冠状病毒,这是属于工伤吗?另外,教师在寒暑假期间的工资是不是正常发放的?由于疫情的原因导致,教师只能领取基本工资也是符合劳动法的?

查看黄曦律师的回答

黄曦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

  • 你好,老师上班期间患上新冠不一定会认定工伤,但可享受正常的休假及休假工资。对于寒暑假期,一般是正常发工资,不能降低工资标准。

    1个月前

  •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1个月前

  • 那我还想问:假如老师正常3月份就要上班了,但是疫情一直还没有解除,老师依旧上班,那么她领的工资是不是就只有基本工资呢?是不是已经有最新的“劳动法”文件下来了?

    1个月前

  • 如果老师已正常上班,则应按正常工资发放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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