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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二房东签的合同 合同到期之后 我们还打算住下去 就直接按月给房东钱 一分钱不少给他 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每月17号到期 因为我们不想住了 所以在12月21号搬了出来 并和房东协商交一百块钱作为这几天租金 期间没有和房东签订任何合同 现在我们走了 房东突然要我们再交房租、水电和物业费 但是租房期间并没有告知要交物业费 而且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说要交物业费 现在一房东说不交就要到警察局报案告我们 他这能告赢吗按月给房东钱 一分钱不少给他 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每月17号到期 因为我们不想住了 所以在12月21号搬了出来 并和房东协商交一百块钱作为这几天租金 期间没有和房东签订任何合同 现在我们走了 房东突然要我们再交房租、水电和物业费 但是租房期间并没有告知要交物业费 而且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说要交物业费 现在一房东说不交就要到警察局报案告我们 请问他这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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