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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合同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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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劳动合同7月1号过期,我7月1号申请请假10天,申请天数从20号到30号,20号早上我去广西考试,20号那天早上大概8:15分领导说我请假条不批…到了22号领导说我算自动离职…这样我能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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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虹律师 浙江-台州 浙江飞呈律师事务所

  • 你好,因你们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仍继续在单位上班视为你们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所以7月1日之后你未离职,你与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你请假,但是公司不批准后视为你自动离职,需要根据你们单位是否有对此请假问题制定过有效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有公告告知,是否没违法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主张赔偿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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