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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之前在学思堂担任老师,6.23号离职,学思堂是按课时费计算薪资时 用我课时数*60,但又要减去我六月份的7天。完全混乱的薪资计算方式,这样合法吗?
并且在面试时是说有2000底薪,入职后才说没有底薪。这合法吗?
周宇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兆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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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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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广军律师,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执业于北京中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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