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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30.00

我现在在本单位已经工作四年了,目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现在以用人单位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工资发放形式变更的原因,要求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请问新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延续之前的无固定期限吗?现在单位要求新合同以后都是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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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唯瑞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唯瑞尚一律师事务所

  • 首先,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果连续订立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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