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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债权债务1个月前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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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宸事务所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第九条,被执行人在限制消费期间,如果提供了确实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在司法实践中,如【(2019)川0108民初2759号】案例所示,被告在得知原告被限制高消费后,立即联系律师,第二天就向法院申请撤出限制消费令,并未影响原告乘坐高铁飞机等。这一案例展示了在符合条件下,被执行人或相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解除限制消费令。

    实践中,被限制高消费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申请解除:
    1. 提供有效担保,确保债务得到满足;
    2.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还清欠款;
    3. 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消费;
    4. 在个别情况下,如果限制消费给被执行人生活或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可以尝试向法院申请单次解除,以满足特定的必要消费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出解除限制消费令的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自己符合解除条件。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情况,法院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和采取相应的解除措施。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5840414629微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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