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楚雄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福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福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福建-福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公司和私人签到租赁合同,现在对方违约公司准备起诉可合同里没有注明管辖权,可以在合同履约地起诉吗?

查看詹曦律师的回答

詹曦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闽科律师事务所

  • 请问一下,是出租什么东西?一般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能管辖,但如果是房屋租赁的话,那就只能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13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8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