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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特别美丽的人

北京-东城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2014年我将2间平房出租给A,租期三年,月租金1000元。租房合同约定“第一年租金免收,用于房屋修理,房租从第二年开始收,每年如此”,此后合同正常履行。2017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签订新的租房合同,租期三年,新合同未约定任何有关房屋装修及修理事项,事实上A也未进行任何装修。2018年双方经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解除合同也未提及房屋装修问题。今年A向法院起诉我,说他房屋装修花了10 万元,要求我付给他5万元,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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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韬律师 北京-石景山区 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

  • 首先,对方与您约定第一年免收租金,是否是以此作为其装修投入的对价,合同中对此是否有明确约定。其次,2018年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时,对于对方装修的投入如何处理是否有约定。现对方起诉要求您给付5万元,是否能得到支持取决于以上两个问题。建议您进一步电话或微信沟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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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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