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针对您描述的问题,您和对方成立租赁合同关系,对方作为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应当保证适宜使用用途,满足您使用的合同目的。如果漏水严重导致不能居住或者存储,您可以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屋的租金押金,甚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的支付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尝试向法院起诉处理。
2022-11-25 08: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