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期间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虽然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但是既然做出离婚判决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虽然还未解除,但是可以视为一种特殊时期,故而男方强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强奸行为。
网友认为:
没读过法律就不要乱发言,从法律上讲,无论是结了婚还是离了婚,丈夫用暴力强迫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不能以违背个人意志为标准定性强奸罪。因为反过来等于合乎个人意志即是合法的性自由。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但婚姻法在以前和现在都还未明确,为什么、未结婚以前就登记结婚,可以受法律保护,而还未离婚以前说什么强奸罪,我认为不应该成立为强奸,如果说是协议和司法解决凡事未离婚的离婚都不算是,即然两个人都要离婚,法院就不要。
个人赞同作者的观点,因为婚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认定婚内强奸,那就对婚姻的合作性是一种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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