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涨房租怎么办?
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房子租赁,合同也签了,东西也搬了,还没住满租期,房东就突然提出涨租金,不涨租金就要收房,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是否违法,租客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网友咨询:
在租赁期内房东突然提出要涨房租,并提出要不接受要不走人。与房东沟通,对方态度很强硬,表示我们只能接受。请问,房东这样算违反合同么?我们该怎么办?
四川诚中成律师事务所李忠源律师解答:
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房东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如果在租赁期未届满的情况下,房东要回房子的,属于违约,房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房东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忠源律师解析:
合同变更的方式
引起合同变更的法律事实不同则合同变更所适用的方式亦不同。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协议变更合同还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1)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换言之,如果就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则原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仍应按原协议执行。
(2)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通过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情势变更的出现,当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变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因为情势变更的情况比较复杂,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可能是全部的或永久的,也可能是局部的或暂时的,为避免出现债务人以此为借口逃避合同拘束的情况,应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并结合情势变更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程度,作出相应的变更裁决。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
李忠源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处理,刑事辩护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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