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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超市诬陷孩子偷窃家长要求道歉被拒,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6月9日,河北保定的一家超市诬陷5岁孩子偷窃,孩子家长要求道歉却被超市拒绝的事件上了热搜。
该家超市诬陷未成年儿童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的规定。
同时,超市工作人员未经调查随意诬陷未成年人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人格群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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