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下水道堵塞一楼受损,楼上业主是否均应承担责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民住进了小区高楼,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对社会治理和小区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网友咨询:
下水道堵塞一楼受损,楼上业主是否均应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业主对于共同使用的下水管道负有共同管理、共同维护的义务。如因业主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某一业主受到财产损失,而又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那么共同使用该下水管道的业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时,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承担此类责任,楼上业主可以考虑采取一些防止杂物掉落排水管的预防措施,只要措施到位且有相应证明,在发生类似事情时,就不用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下水道是城市重要设施中的其中之一,大家应自觉遵守使用规则,以保证下水道能够畅通无阻,正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共用水管或排污管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进行保养维护,但共同使用人也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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