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公司员工进行采购,公司不认账该怎么办?该起诉员工还是起诉公司?
法妞网友咨询:
我是卖装饰材料的。材料员给公司拿货签字。欠款21万,公司以“我们又没签字谁签字找谁要钱”这种话敷衍我们,公司和材料员干完这个项目已经不在本地。 找不到人。 目前的证据只有材料员签字的单子和材料员打的欠条。 我们这边没有证据证明该材料员是他公司的员工。没有公司章和合同。 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要钱。 是向公司要还是向材料员要?
程祥律师:
单单从你的描述中是无法进行判断的,请你详细叙述一下你们交易的详细的过程,材料利用在何处,之前是否结果货款,这个材料员是谁,只能讲出详细过程以后才能进行详细的判断。
姜远波律师: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材料员在给公司发货以后,然后给你签的字,甚至公司是不知道的,这个是错误的做法也是一个违法的行为,材料院的行为是一个职务行为,他代表公司向我们采购物品,显然是应该支付这笔款项的,所以这笔款项你是可以找公司要,可不必找公司要。
孙杰律师:
你的问题问的不是很到位,究竟你的这个款是想向公司要还是想向材料员要,律师的建议是将公司和材料员都直接列为被告,向他们两个都要,至于最后谁来具体承担这个责任,是有法院来进行判决的,直接将两个人都列为被告是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陈启强律师:
你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很被动,一个是证据不足,证据确实是不利,起诉的话是肯定要起诉公司,材料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说实话我们不太好确定,如果你起诉的话可以从材料员这便入手。公司信用是非常不牢靠的,而且材料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我建议你,要起诉的话最好是从材料员这里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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