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外国国家在哪些情形下视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外国国家在哪些情形下视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2024年02月28日 法妞问答律师

  一国的外国国家豁免法,指的是规定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本国民事诉讼中享有管辖豁免和执行豁免的范围及程序的法律。

  网友咨询:

  外国国家在哪些情形下视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

  外国国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一)作为原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作为被告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受理的诉讼,并就案件实体问题答辩或者提出反诉;

  (三)作为第三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受理的诉讼;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者作为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时,由于与该起诉或者该诉讼请求相同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被提起反诉。

  外国国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一)仅为主张豁免而应诉答辩;

  (二)外国国家的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出庭作证;

  (三)同意在特定事项或者案件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律师补充:

  外国国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的商业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或者虽然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产生直接影响的,对于该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对于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相关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者造成动产、不动产损失引起的赔偿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国国家包括:

  (一)外国主权国家;

  (二)外国主权国家的国家机关或者组成部分;

  (三)外国主权国家授权行使主权权力且基于该项授权从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9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