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彩礼就不用还了
赠送彩礼是我国的一项民间习惯,彩礼通常是指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当地民间习俗或习惯,由男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女方或其家庭的礼金及贵重物品。
网友咨询:
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彩礼就不用还了?
律师解答:
并不是领结婚证了彩礼就不用退。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交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此处“生活困难”不是指“相对困难”,而应当理解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如果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因给付彩礼造成财产减损,生活前后相差较为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而言变得困难,这种困难明显不是“绝对困难”,而是“相对困难”,就不应当认定为“生活困难”。
律师补充:
法官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还要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角度出发,充分考量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家庭收入水平与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双方有无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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