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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那么,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
1、向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破产通过之后,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律师补充:
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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