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网友咨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律师解答: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履行以下管理人职责:
(一)依法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登记、备案事宜;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的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三)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四)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并编制资产管理计划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法计算并披露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确定参与、退出价格;
(六)办理与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七)保存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以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九)保证向投资者支付的受托资金及收益返回其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时使用的结算账户或其同名账户;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补充: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受托财产交由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实施独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二)按照规定开设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财产应当相互独立;
(三)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建立与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退出价格;
(五)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六)办理与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七)对资产管理计划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八)保存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九)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审计要求、合同约定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出资,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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