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有期徒刑是否有选举权
有期徒刑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网友咨询:
有期徒刑是否有选举权
律师解答:
有。期徒刑期间如果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则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就是被剥夺和丧失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不能参与选举,没有言论、出版等自由,以及没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等领导职务权利。
律师补充:
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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