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劳动者准备跳槽去其他公司,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不影响劳动者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网友咨询: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律师解答: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自主选择岗位的权利,但是在已经建立一个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有劳动关系的公司会出于故意的目的不让劳动者离职,不肯办理离职手续,其实这样属于违反劳动法律,劳动者可以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劳动者可以采取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有如下:
1、劳动者可以试试找公司协商解决;
2、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去劳动检查部门投诉反映;
4、直接去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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