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什么?

劳动工伤 贵州-贵阳 2022-11-02
劳动法8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要在60条内申请劳动仲裁。最高法司法解释中对60有配套规定。但劳动仲裁调解法却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到底适用哪个?是超过1年还是超过60天,劳动者就不会给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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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年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22-11-02 08: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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