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因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取车时停车场要出高价费用,应当怎么办?

因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取车时停车场要出高价费用,应当怎么办?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网友咨询:

因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取车时停车场要出高价费用,应当怎么办?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明奕律师解答: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扣押车辆期间费用由交警承担,事先告知义务应由法院履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公安部门早已规定不能向车主收取这种停车费。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明奕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交警扣车依法的情形及对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王明奕律师简介

专注于民商事纠纷,擅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案件处理,细心负责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交通事故  车辆扣押  停车费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