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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死亡,对于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网友询问: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死亡,对于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答:

1、终结诉讼
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结束诉讼程序。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死亡了,那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不可能,人民法院应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自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或宣布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法院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
2、遗产继承
在诉讼进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其的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凡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或一审判决已不生效,进人第二审程序,如一方死亡,因双方婚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权继承遗产。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解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若是未设立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开始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若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易轶律师简介

易轶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0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30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曾1个月解决某房企股东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5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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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离婚诉讼  诉讼期间  死亡  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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