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高圆圆起诉食品公司侵权获赔20万

高圆圆起诉食品公司侵权获赔20万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3月12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所谓阻却事由是指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中使用肖像权人肖像等情况

近日,女演员高圆圆与云南板咋很食品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的法律文书公开。文书显示,高圆圆诉称,被告擅自在对外推广宣传过程中及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高圆圆的肖像及姓名,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和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向原告道歉并赔偿20.4万余元。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侵犯到公民的肖像权呢?

以下行为会构成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所谓阻却事由是指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中使用肖像权人肖像等情况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比如偷拍他人的行为。

三、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0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