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不能让见义勇为者白受伤
一名86岁的老人徐某因路滑摔倒,余女士好心上前帮助扶起徐某,但过程中意外骨折,住院治疗和后期康复花了足足9万元,因而向徐某索赔,但遭拒绝,因此余女士将徐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在徐某家属已经补偿1万元的基础上判决再补偿余女士4.5万。
在本案中,余女士对于老人本身是不具有救助义务的,但事实上热心的余女士却能够积极救助徐某,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应该得到肯定,她的行为属于一种见义勇为行为。而对于因见义勇为行为而受伤的人,在没有侵权人的情况下,受益人是需要对见义勇为者承担补偿责任的;而本案中受益人就是徐某,所以徐某应当对余女士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