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交通事故发生争执,持刀刺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因交通事故发生争执,持刀刺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于学义于10月5日12时许,因亲属马某与赵某1发生交通事故,与于茂义先后赶至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吉百利路事故现场。于学义等人与赵某1及闻讯到场的王某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互殴。

其间,于学义从自己驾驶的汽车驾驶室内取得三棱刀,并持该刀扎刺对方参与互殴的尹某2、尹某3、吴某等人,造成尹某2右肺破裂,致尹某2失血性休克死亡,致尹某3轻微伤。

于学义于2021年10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查获归案。

于学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刘兴亮律师解答:

于学义在其亲属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并产生争执后不能冷静处理,持刀故意扎刺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涉事双方因交通事故产生肢体冲突,期间双方均积极参与,不存在被害方实施单方不法侵害的情形,于学义不计后果,持刀连续扎刺多人,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明显,于学义行为不具有防卫的性质。

由于于学义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应予以赔偿。

刘兴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擅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责任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4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