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员工退休返聘受伤,也能够享工伤待遇吗?

员工退休返聘受伤,也能够享工伤待遇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蒋某退休前在一家单位从事会计工作。5月8日,一家公司得知蒋某业务熟练,遂聘请其为公司会计。蒋某觉得自己也应该发挥余热,便欣然接受。此后,蒋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费用。6月30日,蒋某在上班时因椅子断裂而摔伤,花去了18000余元医疗费用。对于公司为蒋某申请的工伤认定及待遇,却被有关部门拒绝,理由是离退休人员与新工作单位的关系属雇佣关系,期间因工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那么,蒋某最终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哲华律师解答: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义务。"

既然蒋某已经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了相关费用,表明在公司为蒋某申请参加工伤保险、为蒋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时,工伤保险部门不仅没有拒绝而且予以接受,而今其拒绝认定并给予工伤待遇,不仅前后矛盾,而且明显违法。

因此,蒋某能够认定为工伤。

王哲华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义务。"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也指出:"离退休专业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劳动工伤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工伤认定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3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