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单位隐瞒工伤事故,伤者能获得赔偿吗?
我们都知道,公司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员工买社保的,里面就有个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事件的时候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的,但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很多时候工人没有及时申报工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网友咨询:
王甲是有残疾证的四级智力残疾人,在一家福利性质钢铁厂工作。2008年参加工作2015年12月发生了一次工伤,导致右手小指两节缺失。经过治疗后由该单位会计带去医院做了一个鉴定,后来也没有告知本人以及家属鉴定结果,也没有任何下文。王甲的母亲刘慧是一个文盲,刘慧找过会计询问,回答以后离职后有一定补偿,让她不用担心。
王甲伤愈后回单位报到,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刚好到期,现在失业在家。但是那次工伤一直没有处理。(单位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单位里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主动跟王甲提过那次工伤。今日王甲去单位谈工伤补偿,单位人都互相推诿称对那件事不太了解,但知道当时并没有申报工伤,要找处理此事的会计了解情况,要向老板汇报等拖延。王甲受伤,因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还能获得补偿吗?
四川广都律师事务所胡明律师解答:
按照规定,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而个人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瞒报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如果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伤而瞒报的,会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王甲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而单位却隐瞒不报,应由单位进行赔偿。
胡明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多年的军旅生涯磨砺了正直坚韧的品性,长期关注民商法领域,对合同,侵权责任,婚姻继承等案件有较多的体会,希望用不懈的勤奋和真诚的态度去帮助每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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