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自愿签订不等的忠诚协议,那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呢?
近日,丈夫签下忠诚协议后出轨妻子索赔,法院判决协议有效的消息登上了热搜引发关注。
夫妻双方当事人签订“忠诚协议”,是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的行为,内容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和谐稳定,符合婚姻法律的原则与精神,因而应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平等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
如果协议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要挟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且协议内容的不对等,也违反了婚姻法律中男女平等原则,此时的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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