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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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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或采取的价格手段,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的行为有:
一、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
(一) 标价,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
(五)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 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 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二、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 ,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 , 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二)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 ,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三) 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选行交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五)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六) 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马炳超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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