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疫情相关律师普法视频>> 工程购买方或购房人因疫情延期付款,是否构成违约
原则上,买卖合同中的金钱给付义务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尤其现阶段电子支付如此便捷。但若购买方确实存在因感染新冠肺炎或被要求隔离导致无法及时付款的,其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可主张免除,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支付的客观事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