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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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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详情

1、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程志原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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