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执行案件的处理
申请执行一般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没有主张执行时效中止、中断,或者法院对执行时效进行释明以后,没有提出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