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林芝地区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哪里实行的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哪里实行的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

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徐照峰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2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