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