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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推介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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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详情

根据AMAC的要求,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3)AMAC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4)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5)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6)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7)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8)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9)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10)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

(11)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1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13)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14)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 15)AMAC规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吕冬美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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