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